5月18日,银川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一名侮辱英烈的网民。
5月17日23时,网民蒋某栋(男,19岁,网名“用户6386380***”)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雄烈士言论称:“董存瑞活该炸死,黄继光活该被枪打死,因为这样是没有意义的”,并挑衅称“我看看我发这个话会不会被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抓住,要是把我抓了说明公民就没有言论自由了,这个国家就完了”。
帖子一经发出,引发网民极大愤慨,造成不良影响。
银川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住在银川市金凤区的蒋某栋传唤到案,蒋某栋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栋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蒋某栋因侮辱他人被金凤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银川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保护英烈名誉,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