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5月20日电(记者何伟)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日前对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被处分的党员干部,有的对贫困户核查评议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有的不负责任、不加调查就随意签字。
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李志强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李志强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未按要求进村入户开展联系帮扶工作,10个月时间仅入户帮扶1次,却虚假填报帮扶联系记录;其负责联系帮扶的5户贫困户,有4户没有领到《帮扶手册》,且《帮扶手册》《帮扶联系卡》填写错漏、空白较多。2017年3月6日,李志强还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并与群众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5月,李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另外3起案例分别是:隆安县丁当镇俭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棉贵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农业股股长钱宏,扶贫办副主任阮毅等人因失职失责造成扶贫财政资金被骗取问题;象州县妙皇乡宣传委员、副乡长韦欣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通报指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以严紧实的优良作风,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