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本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任命任尊严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隋显利到会并作关于提请任命任尊严同志职务的说明。
任尊严,1970年12月生,陕西兴平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入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兰州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2002年10月以来先后担任中央党校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调研员、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2年9月任中央党校组织部副巡视员,2014年5月任中央党校离退休干部局副局长。
新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任尊严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景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希望:要牢记宗旨,信守承诺,忠于宪法,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珍惜全市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珍惜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作为,为推动本溪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伟、李萌娇、崔长鏖、李少平、姜华出席会议。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列席会议。(记者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