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印发
本市将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近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本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作出部署。方案中提出,本市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主要治理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
本次治理行动方案提出三大任务,即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在治理行业乱象方面,明确提出将主要规范治理无证无照、证照不齐全但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以及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主要规范治理: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同时,在消除安全隐患方面,主要规范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严查校外培训与中小学校入学挂钩
方案还明确了不同情况的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方案还强调,要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各区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和违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方案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查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严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查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方案规定,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文/本报记者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