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宣教函[2018]142号
关于环保系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存在“零发稿”或久未更新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017年12月底,随着所有地市环保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通,全国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以下简称矩阵)构建完成。矩阵以“生态环境部”微博、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两微)为龙头,包括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的两微各422个,其中有各省(区、市)环保部门两微各31个,地市级(含15个副省级城市)环保部门两微各334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所辖区(县)环保部门两微各57个。
为促进各地环保两微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我部近期对两微账号进行了检查梳理,查验日常发稿情况特别是重点稿件转发情况。检查发现,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市环保部门两微运行状况良好,但也有部分地市环保部门两微未按要求转发重点文章,特别是存在“有平台无运营”“零发稿”或久不更新的现象。
现将环保两微“零发稿”或久未更新情况(截至2018年4月2日)通报如下。
一、自开通之后“零发稿”的微博、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阿拉善环保”、湖南“长沙环保”“娄底市环境保护”、广东“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四川“宜宾市环境保护局”“甘孜州环境保护局”、贵州“六盘水市环境保护”、甘肃“金昌市环境保护局”、新疆“克拉玛依环境守卫者”“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等10个微博账号自开通之后“零发稿”。
黑龙江“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贵州“黔南环保V”、西藏“阿里地区环境保护局”“林芝环境保护局”、甘肃“兰州环保”“武威环保”“酒泉环境保护”“临夏州环保局”、宁夏“中卫环保”、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等11个微信公众号自开通之后“零发稿”。
二、久未更新的微博、微信公众号
辽宁“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微博2013年1月22日之后未更新。吉林“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微博2014年10月30日之后未更新。内蒙古“绿色-赤峰”微博2015年6月8日之后未更新。河南“周口市环境保护局”微博2016年2月4日之后未更新。湖南“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微博2016年12月15日之后未更新。此外,内蒙古“巴彦淖尔环保90”“包头环保”“二连环保”、湖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张家界市环保”“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四川“阿坝州环保”、福建“莆田环境”、北京“环保通州_837”、广东“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等10个微博超过2个月(最长时间超过15个月)未更新。
山东“滨州环保”“潍坊环境保护”、天津“宁河环保”、广西“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北京“门头沟环保”、河北“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山西“长治环保发布”等7个微信公众号超过1个月(最长时间超过14个月)未更新。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办和我部关于政务新媒体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开办主体责任,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用好管好两微平台,切实解决开而不管、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二)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安排两微等新媒体转发中央主要媒体相关报道。
(三)对于我部出台的重大环境政策、部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部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意见和部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等重要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安排两微等新媒体转发“生态环境部”两微信息或相关媒体报道,确保重点政务信息实现全国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上下联动、整体发声。
(四)请将本通报转发至相关地市(含区县)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局,并督促相关环保部门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继续加强检查督导,每季度对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对于“有平台无运营”、久不更新、转发重点信息落实不到位的两微通报批评,对于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内容发布及时得当、表达方式得体的两微通报表扬。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