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厅级)的吴寿兵受贿罪一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13日已宣告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吴寿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至2015年,被告人吴寿兵在任安徽教育出版社副社长、社长,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分管基建、教辅发行、纸张采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97.4万元人民币,3000元美金折合人民币18499.5元,面值5.5万元购物卡,面值2万元加油卡和一只日立系列116234—83800型劳力士牌手表,价值368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