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对“高调出狱”的程幼泽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除一名被告人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外,法院对程幼泽等其他被告人维持一审原判。此前,程幼泽被判有期徒刑6年。
“高调出狱”的程幼泽
2016年5月23日,一组名为“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戴着墨镜、穿一身白衣的光头男子走在一群人的头排中间位置,不时还挥手致意。在其即将行走的道路上,数十串鞭炮在地上依次排开,道路两旁停着悍马、奔驰等豪车。此外,还有数名统一黑色着装男子,列成两队迎接光头男子。
该事件很快引起山西警方重视,晋城市公安局成立“5·23”专案组展开侦查,山西省公安厅委派刑侦总队领导和专家指导案件侦破。2016年5月26日,程幼泽被刑拘,另有多人被抓。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此后,有多名参与当天迎接出狱的人员被批捕。
被指蔑视对抗法律
2016年12月,程幼泽等人在阳城县法院受审。
阳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14名被告人事先对迎接程幼泽出狱进行有组织的谋划商议,并购买迎接所用鞭炮、预定宴会酒店、统一部分迎接人员服装,于2016年5月23日在晋城监狱大门外,挑战法治威严,组织或参与迎接程幼泽出狱,聚集人数众多,且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并在程幼泽释放走出监狱时燃放鞭炮、礼花炮,身着黑色T恤人员列队迎接、献花、喊口号、喧嚣吵闹,引起群众围观,致使晋城监狱不得不请求增派武警加强警戒,延迟部分减刑人员释放时间。晋城监狱的相关工作因此无法正常进行,该行为给晋城监狱造成了无法精确计算的严重损失。
同时,通过聚众的方式夹道迎接出狱人员,传递给围观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是对法律的蔑视与对抗,给社会带来恐惧和不安,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到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受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
二审维持原判
在当时的庭审中,程幼泽对于检方指控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予以否认,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他并不知道有这样的迎接仪式。
一审程幼泽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处以4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期。一审宣判后,程幼泽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4月13日上午,晋城中院对该案二审公开宣判。晋城中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确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除考虑被告人王云兵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外,对于其他被告人的刑罚维持原判。(记者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