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中隐藏了一个混乱的少年儿童交往圈,有未成年女性依靠“低龄妈妈”的属性赢得瞩目,甚至出现了争当“全网最小妈妈”的风潮。
对于平台而言,所发布的内容是由用户提供,平台自身只发布,并不直接生产。但这并不能摘清平台的责任。恰恰相反,面向公众发布公开信息的功能,使得网络平台在内容的筛选和发布上,应该承担更重要的责任,甚至意味着法律责任。
不得不承认,对于部分互联网用户来说,的确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猎奇倾向。这集中表现在越是极端的、罕见的现象越能吸引眼球。但难道用户的欲望都需要满足?未婚或低龄生子是个人选择,但不值得提倡。未婚或低龄生子作为直播的题材选择并加以放大,成为一种有违主流价值的传导。
视频和直播平台理应对发布内容起到“把关人”作用,网络平台受众面广、传播快,就更应对自身责任有清晰认识和承担。遗憾的是,部分企业在“流量为王”的商业逻辑下,不仅无视这些内容的负面效应,反倒对其大开绿灯,甚至通过算法实施“精准投放”“分类推荐”,让其传播得更广热度更高,产生跟风效应。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未满法定婚龄的婚姻关系不受相关法律的保护,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更是违法犯罪。以此年龄界限进行倒推,很容易发现,不少在平台上走红的“低龄妈妈”,背后都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相应的直播内容,无疑具有极负面的社会影响。
经过媒体报道,有直播平台已表态称进行了全站清查,查删封禁了一批视频和账号,同时将在之后加强视频内容的核查。而在此之外,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平台责任,倒逼其落实审核义务,也应该成为行业“去低俗化”的必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