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4月10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纪委4月10日通报,长沙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近期查处一起贪污、挪用党费案件,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原处长唐伟红等两名党员干部被严厉问责。
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唐伟红在临时负责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期间,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报账、收取党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党费和公用经费共计128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唐伟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另据调查,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主任科员李鸿圣于2010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盖领导签名印章,先后3次从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党费账户中挪用党费63000元供个人使用。2018年3月,李鸿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由监察机关进行监察调查。
长沙市纪委表示,依规缴纳、使用和管理党费,是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政治纪律。将加强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