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我们每天都在用QQ、微信和微博进行社交;在网络上打游戏;在软件上打车、购物,但是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这些虚拟数字资产会何去何从?到底能否被后人继承呢?
网络数字财产资产,是指独立存在于网络中的以数字化形态呈现的财产资产类型。也就是说,像QQ、微信、微博账号,支付宝、网店、网络游戏账号、装备,以及在网络上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都属于网络数字财产资产。
与人的大脑不同,记忆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在网络上,无论人们曾经做了什么,留下了什么,这些痕迹都不会消失。
相信大部分人在当初注册这些网络账号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意外死亡,这些记录人们存在过的数字遗产何去何从。因此,在记者街头采访这个问题是,人们的回答五花八门。
群众1:本人愿意的话,继承是很正常的事。
群众2:交给我的家人吧,有人把我的记忆传承下去。
群众3:毕竟这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没有像有形财产那么重要,注销掉吧,又不值钱。
群众4:如果儿子或孙子改一下QQ签名也挺有意思的,因为新的东西发展到一定年份,会有它的文化底蕴。
普通老百姓没有过多考虑过这个问题,那么,法律界人士对此是否有答案呢?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并没有得到确定的答案。
律师1:在法律意义上,只有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QQ本身并不是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公民对QQ并不享有所有权,所以本身并不属于遗产和继承的范围。
律师2:通过你的智力活动,在网络平台里面,形成了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这一部分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应该是可以继承的。
律师3:我们国家《继承法》规定,遗产包含种类很多,除了现金财产以外,其他有纪念意义的财产,比如照片、博客上的著作权,都属于遗产。现在我们国家对网络上的遗产,比如博客、QQ里面的照片,对这些没有明确的规定。
那么这些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会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呢?记者拨通某电商平台客服电话,对方说:“继承类似转让,这不好操作。因为,之前是通过实名认证的。如果去世的话,这个可以去报备,但是结果没有办法保证。”
记者注意到,2013年,淘宝已宣布推出淘宝店铺“离婚过户”、“继承过户”细则。
201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网络虚拟财产”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写入,这意味着Q币、网游装备、账号等都已经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中,为人们享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奠定法律基础。
但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表示,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要先及时制定相关的细则,这是必然趋势。这方面最能够跟紧时代脉搏、最了解商业属性的一定是这些互联网巨头自身。需要结合社会地不断发展制定出一系列规则,在网络空间中能够发挥作用,也是保护整个网络乃至实体经济的秩序。
方正宇律师还建议,个人对于自己网络数字资产的何去何从不要回避,尽早安排好。“最好有一个遗嘱,相关的记载内容交到某一个机构那里,在你亡故之后,可以由你的继承人来获取这些相关信息,由他们来进一步处理;希望更多网络公司能够提供选项,如果你亡故以后,是否可以删除或者销毁所有数据。一方面让大家宏观上有所了解,另外一方面让更多社会公众形成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