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为追债指使债务人借款开户 债主债户共同受审

来源: 北京晨报  颜斐 王鑫刚
2018-03-30 14:00:53
分享:

为追债指使债务人借款开户两被告人律师均做无罪辩护

  为偿还王某近2000万元的欠款,董某被控与王某共同诈骗他人500万元。昨天上午,二人在市二中院共同受审(如图)。据指控,王某明知董某负债累累无力还款,仍指使他向隋某借款500万元用于开设股票账户,后利用执行法官将这笔钱划走,最终转至王某的债主账户上。法庭上,董某辩称受王某胁迫借款,而王某坚称毫不知情,她只是发现了董某的财产线索后通知了执行法官而已。

  二人被控诈骗500万元

  53岁的董某是辽宁一家石油钢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38岁的王某是河北唐山市一家证券公司的职员。据指控,2015年8月10日至12日,王某与他人在向董某索要债款过程中,在明知对方身负巨额债务且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指使其以开立新三板股票账户为名,向隋某借款500万元。

  其间,王某以执行董某名下财产为由,联络两人当初因民事诉讼涉及强制执行裁定的河北某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对2015年8月12日转至董某名下的上述借款进行强制执行。次日,王某随同法官将董某股票账户内500万元强制划拨至该法院账户,上述款项于同年10月9日扣除执行费后剩余495万元发放给王某的一名债权人。隋某因借款被法院划拨,造成直接损失486.4万元。隋某报警后,董某和王某分别被抓获。

  自称受胁迫被迫借款

  法庭上,董某否认诈骗,自称受到王某胁迫。他说,他向王某借款近2000万元用于经营,后工厂停产负债1.8亿元,没钱偿还。2015年初,王某开始向他讨债。其间,他被王某等人跟踪威胁,遭到绑架拘禁,头部还挨了一棍子。后王某威胁他去北京开个股票账户、签借款合同。“她说,钱都准备好了,我只要签个字。她要用这个账户炒股挣钱,我相信她了。”

  董某说,原来说好这笔钱只是用于开户验资,很快就能归还,他只要支付隋某1.6万元利息。因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都在隋某手中,他认为钱实际是受隋某控制。直到借款的次日,隋某称钱被划走,他才知道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我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但被驳回。”董某表示,愿意偿还损失,但称只有工厂生产盈利才能归还。“我总共有3.5亿元的资产,不是被查封就是被抵押,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否认预谋借法院骗钱

  因王某受审时总是面带微笑,庭审中被法官提醒“严肃点”。“我本来是受害人,却被别有用心的人推上法庭。我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王某这样解释。她说,董某就是个“老赖”,总说钱马上就到账了,但迟迟不还,还转移财产。2015年,她申请法院查封了董某名下企业的厂房、持有的银行股权以及住房等。“我没有威胁绑架过他,就是他去哪儿,我跟到哪儿。”

  王某说,她本来跟着董某去沈阳要钱,途中对方称北京这边有人还钱,于是一行人就到了北京。“我听到他打电话跟别人说还钱的事情,就通知了执行法官。”王某说,法官正巧出差返回途中路过北京,她就去机场接到人一起去了银行。而法官查到董某账户有钱就划走了。这一系列行为,王某否认是有预谋的,而是正常的法院强制执行。

  检方提供多份证据和相关证言显示,王某以董某妹妹的名义与隋某电话联系开户、借款等事宜。但王某对此坚决予以否认。

  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

  公诉人表示,身负巨额债务的董某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在王某长期追债下,对其指令开户、借款的目的有明确认识。其未被胁迫仍听从指挥,向被害人短期借贷且知道其中的风险。在后续事宜未办好下当日离京,对于钱款被划走是明知的。而王某对于董某的个人财务状况十分了解,为满足自己债权债务,指使对方骗取他人钱款。王某利用法院执行权精心策划诈骗,应从重处罚。

  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都做无罪辩护。董某的律师认为,董某是受王某胁迫与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且主观上无法预料借款转移。董某与隋某就是民事借贷关系,董某还偿还了13万余元,其行为不是诈骗。

  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董某与被害人有过融资方面的交流,开户的证券公司也是被害人选择的,王某全程没有参与。其在追债中偶然得知财产信息通知法官,执行程序是合法的。被害人没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相关法院在被害人报警后继续执行等因素,也导致了被害人财产受损。昨天,隋某也参加了庭审。他气愤地说,董某故意隐瞒事实向他借钱,事后还是他强制要求董某提出执行异议。当时具体借款是他手下员工办理的,事后因心理压力大而出车祸身亡。

  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追债,诈骗责任编辑:韩建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