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对“红通人员”陈碎园贪污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碎园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陈碎园贪污所得人民币243.17万余元。
逃亡境外11年之久的被告人陈碎园,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浙江省追回的首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红通人员”。
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间,被告人陈碎园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国际业务清算员兼外汇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假填制传票(重复使用外汇汇款报文解付)、虚制西联汇款收汇单等手段侵吞中国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22.91万余欧元及2.68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43.17万余元。
文成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碎园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国际业务清算员兼外汇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陈碎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