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广西南宁两名干部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对玉清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原南宁铁路局工会主席玉清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该院对玉清以受贿罪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被告人玉清在2002年至2010年间,利用其担任柳州铁路局运输处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南宁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铁路货物运输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对任少卿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原南宁铁路局副局长任少卿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该院对任少卿以受贿罪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被告人任少卿在2005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担任柳州铁路局运输处处长、总调度长,南宁铁路局运输处处长、总调度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货物运输、运输代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