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和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关于五年续编一次组织史资料有关要求,及新乐市委组织部关于第七次续编组织史搜集有关资料的通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
一要明确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保顺担任组长,政治处主任李月晨担任副组长,成员为盖伟、刘珊的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组织史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编纂工作,并且明确盖伟为我院组织史编纂工作联络员,以便于及时联系沟通,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要明确目标要求。一是内容要全面。严格按照以2017年2月的垂直区划或单位为范围进行材料收集,追溯历史,还原历史,进行征集。二是信息要准确。要明确组织史资料收集范围,确保收集的资料完整齐全、有序规范,力争做到“三个衔接”“五个一致”即:文字叙述内容前后衔接,机构设置沿革前后衔接,领导人名录前后衔接;组织机构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机构设置沿革与编制文件一致,领导人名录与本人人事档案一致,任职时间与任免文件一致,各系统有关数字文字表述与组织人事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和有关文献一致。三是文字要精练。各系统综述和各层次文字叙述部分,要符合相关字数要求,用白描的方法客观记述。对敏感或有分歧的问题应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后再上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