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保险业发生了一些风险事件,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金融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险业如何重塑监管,更好地服务国计民生?本报记者采访了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
记者: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保险业接下来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陈文辉: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保险业是一个分散风险、管理风险的行业,筑牢行业风险防线,是行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也事关金融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接下来防风险的整体思路是稳中求进,打防结合,使出“组合拳”。
对突出风险点要及时排查、处置,推动问题公司通过“瘦身”和转型化解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要加强防控,针对风险隐患较大的公司,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处置措施;对违法违规和激进投资等各种市场乱象,要加强股权穿透管理,将单一股东最高股权比例从51%下调至1/3,解决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执业“黑名单”制度;对销售误导、理赔难、违规套取费用等积弊顽症,要加强日常防范,构建多层次防控格局。
2017年被业内称为“最严监管年”,仅上半年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369万元,后续处理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您提出当前保险监管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重塑监管,请问具体将从哪些方面着手?
陈文辉:近几年保险业的一些风险事件,与监管存在短板有直接关系。补齐监管短板,健全保险监管体系,要在四方面着力: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保监会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彻底肃清项俊波流毒,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监管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重塑保险监管,做到敢于监管、严于监管、精于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摒弃本位主义,真正让监管长上牙齿——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加快建设偿二代二期工程,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监管问责办法,强化问责力度。
四是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协调合作,提升监管穿透力,服务金融中心工作。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险业如何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具体有哪些抓手?
陈文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总的来看,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有不少差距。目前行业已经构建了“公益+交易所+保险”的精准扶贫模式,农业保险为1.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6万亿元,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10.1亿人。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债券和股票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超过7万亿元,以债权、股权计划形式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投资规模达7720亿元。下一步,保监会将坚持“保险业姓保”,推动行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抓手,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
——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加快完善覆盖科技创新、装备应用、融资增信、产品责任、外贸出口等全方位的保险服务体系。
——以服务民生保障为抓手,完善广覆盖的大病保险制度,发展多元化的商业健康、养老保险,积极拓展普惠保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服务社会治理为抓手,发展巨灾保险,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食品、医疗、校园等领域的责任保险,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下一步保险业将怎样贯彻新发展理念?如何加快“引进来”“走出去”的步伐?
陈文辉:当前保险业仍然存在发展不持续、不协调的问题。我们将有效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化生产要素改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检测等科技创新与保险经营深度融合,推动保险市场、业务、区域协调发展,让保险产品更多、服务更优,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保险在金融业中开放比较早,目前外资保险在我国设立了56家营业机构,我国在海外设立了37家保险营业机构,2家保险公司进入全球保险业前10。近日,国家宣布了放开外资投资中国保险机构股权比例的政策。下一步,我们还将推动更多开放政策在自贸区和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鼓励外资进入责任、健康、养老等保险领域。有序推进监管开放,积极借鉴国际经验,逐步提升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人民日报》( 2018年02月21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