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副经理聂明、施伟、高文、张志富超出规定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李和平、聂明、施伟、高文、张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北县单晶河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彦伟违规为其子举办“百日宴”问题。2017年6月3日,李彦伟为其子举办“百日宴”,违规宴请非近亲属25人,共收取礼金1.09万元,李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全部退回。 3.张家口市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家口市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为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借调人员发放补助共计52.29万元。期间,先后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李江、杨伟、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张家口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滦南县东黄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餐饮娱乐活动问题。经查,2017年12月19日,时任滦南县东黄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锋在参加完东黄坨镇燃气项目接洽会后,先接受参会公司安排的用餐邀请,餐后又在参会公司安排下去滦南县某KTV进行娱乐活动。杨文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丰润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士前长期占用借用企业车辆问题。经查,2010年11月至2017年8月,雷士前任丰润区沙流河镇党委书记及丰润区审计局局长期间,一直使用由企业出资购买的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在公务用车清理期间,为规避检查将该车过户至司机名下。雷士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南区稻地中心卫生院院长郑立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经查,2016年10月起,时任路南区稻地中心卫生院院长郑立敏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8月15日,使用卫生院救护车办私事。郑立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陈文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陈文博在已配备办公室的情况下,又超标准使用其他房间。2017年11月24日,陈文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抚宁区水务局副局长王金星违规处置、购买公务用车问题。经查,王金星在任抚宁镇镇长期间,未资产评估、未履行拍卖程序处置公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购买公务用车。对此,王金星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15日,王金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