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2月11日讯(记者 闫思宇 通讯员 谷晓哲)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确保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方案》安排,我省检察机关将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等。
我省检察机关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一是摸排搜集相关案件线索,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二是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职能,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确保案件时效。三是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突出纠正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个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增强检察监督实效。四是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土壤。
为形成打击合力,我省检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等四种联动配合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根据《方案》,省检察院决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专线,专门负责收集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举报电话:0311-6687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