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事业单位招聘台湾居民工作”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进一步促进冀台人才交流,为台湾同胞到河北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河北省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台湾居民工作的通知》,以务实的举措践行中央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同等待遇”有关政策。
《通知》对鼓励招聘台湾居民到河北省事业单位就业做出了详细说明。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居民均在招聘人员范围。《通知》还对招聘程序、办理招聘的手续以及聘用后对台胞的管理、服务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被聘用后,台胞将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与内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中国台湾网、河北省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