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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决定:追授吕建江同志“河北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来源: 河北日报  
2018-02-06 09: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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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业奉献、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决定,追授吕建江同志“河北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吕建江,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安建桥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2017年12月1日,因劳累过度、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7岁。从警13年来,吕建江同志始终扎根公安基层一线,心里装着群众、热情服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尽其所能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吕建江同志是我省众多道德建设典型中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杰出榜样,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先锋,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光辉典范,是扎根基层、尽忠职守的优秀代表。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是“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成果的鲜活体现。

  省文明委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吕建江同志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人,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雷锋精神在燕赵大地不断发扬光大。省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活动,推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关键词:荣誉,道德,吕建江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