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2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让我们看看,哪些法律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1、《企业年金办法》将施行部分人可能会增加一份退休收入
自2018年2月1日起,《企业年金办法》将正式施行。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2、8项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以后办这些证件省钱还剩时间!
公安部决定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
第一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第二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第三项: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第四项: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第五项: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
第六项: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第七项: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
第八项: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门槛提高
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大幅提高。
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一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二是曾经取得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三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要求比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有了较大提高。
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和组织形式作出了调整,删除了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相关规定,规定了事业体制和普通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并对这两种组织形式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4、2月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国家税务总局1月4日公布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之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相比,此次新公布的《办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在取消行政审批方面,《办法》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在简化办事程序方面,一是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六项减少为两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二是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在适应税制改革方面,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5、宗教商业化倾向或将得到遏制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采取多项措施,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进一步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
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条例明确指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6、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新政2月1日起实施
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新政。
《办法》有6个方面值得相关企业关注。一是取消了贸易经营单位进口固废国内收货人,所有登记注册的国内收货人均为有进口固废加工利用资质的实体企业;二是明确注册国内收货人在法律规定的义务下开展相关业务,必须具备日常感官无法感知的放射性污染检测能力;三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注册流程时限和权利义务;四是对指定进口固废检验检疫口岸查验场条件统一了要求;五是加强了违法情况处置力度;六是取消了外籍船舶修理更换甲板产生固废处置的许可。
===地方性法律法规===
1、山东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 7种情形不予录用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前置录用考察环节。在考察内容和标准上,《办法》明确了七种不予录用的情形。具体包括: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等。《办法》还规定了应当暂缓作出考察结论的三种情形: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发现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情形的。
2、《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责任划分
《条例》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塘堰、水井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全文共八章八十九条,分别从总则、水污染防治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与地下水保护、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域污染防治、风险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八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说明。
3、非深户籍儿童入学更方便取消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1月24日,《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就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就读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规定。《管理办法》将自2月1日起全面施行。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
1《管理办法》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2招生政策对居住证、社保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3港澳籍学生也可和非深户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4取消了原规定的提供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的要求。
4、安徽省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执行新标准
2018年2月1日起,安徽省将执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新标准: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每宗收费1600元,7人以上(含7人)的每宗收费2100元;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每宗收费2100元,7人以上(含7人)的每宗收费3200元。这个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福建省定价目录》再减16项政府定价项目
据介绍,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福建省2017版定价目录减少了1项大项,16项子项。其中放开或取消的项目包括西气东输气源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收费、食盐价格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同时,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6、海南省生育保险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设施项目规定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单病种采取定额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支付标准在原定额基础上增加500元;剖宫产同时进行输卵管结扎术、子宫肌瘤剔除术的,定额标准每例分别增加500元;进行卵巢囊肿切除术的,定额标准每侧增加500元。同时进行几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定额标准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