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2018年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03亿元和奖励资金控制额度3亿元,用于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
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范围为纳入改薄规划的153个县级单位。补助资金是根据各县(市、区)人口数、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项目进度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的,并对竣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数(按80%计)的县(市、区)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
省级奖励补助资金控制额度,统筹考虑了各设区市2016年人口数、义务教育学生数、项目进度等因素,先行分配下达资金控制额度。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要根据所辖县(市、区)工程进展、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绩效等因素,确定具体支持县(市、区)名单和奖励额度,对完成“双一百”和竣工率较高的县(市、区),在分配奖励资金时要优先考虑并给予倾斜,竣工率低于平均值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安排奖励资金。
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积极筹措薄弱学校改造经费,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同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要按照项目规划和工程进展等情况,提前谋划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确保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正式下达后,能够尽快落实项目,更好地发挥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