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三天我市气象扩散等级为:二级、二级、三级,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有利。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1月23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期间,各类减排措施按照《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17〕55号)继续执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从明日起,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工作日限行两个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