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过程解读会现场。记者 胡晓梅 摄
长城新媒体1月14日讯(记者 胡晓梅)1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召开的重污染天气过程解读会上获悉,1月14日,我省中南部遭遇重污染天气,预计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到1月17日。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河北3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按照省大气办下发通知要求,河北区域一和区域二共10市,于1月12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截至1月14日,石家庄、邢台和衡水3市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保定、廊坊、邯郸、唐山、沧州和定州、辛集7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其中。石家庄市工业企业应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削减5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材行业中水泥及水泥粉磨站、钙镁、陶瓷等企业应停产停排;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结合行业减排生产要求,采取错峰运输。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砂浆搅拌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原材料运输;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所有储煤场停止经营及运输。此外,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我省各地加强督导检查,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石家庄:对414家(次)大气污染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出动562人次督导检查196个(次)乡镇。
衡水:停产企业892家,限产企业610家。
邢台:采取错峰生产企业823家,采取临时停产企业145家、临时限产企业244家,建筑工地停工469个,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廊坊: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共计停限产企业2811家。全市范围内道路增加两次保洁频次、建成区增加四次保洁频次;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范围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共计停止扬尘源492家,派出11个督查组到11个县区督导检查。继续执行工作日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的限行措施。
保定: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此次预警共参与停限产企业1200家。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我市共派出14个督导组检查(市政府大气办2组、环保局7组、住建局2组、工信局2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导检查。
邯郸: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共停限产企业1112家,建筑工地停工300家,每天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督导检查各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唐山: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共停产企业1346家、限产企业816家。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执法车辆149辆次,检查企业299家次。
沧州: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停止施工工地430个,错峰生产企业275家,停产企业2409家、限产企业115家。截止目前,市级督导检查共出动督导检查、执法人员216人次。
辛集: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 28家企业减排30%,307家企业停产,26家企业继续采取错峰停产措施。环保部门派出6个督导组,督导检查企业落实减排工作;19个乡镇派出巡查组,检查本辖区企业落实减排情况。
定州:2017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预警后由主管副市长亲自带队,分成三个督导组,按照我市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2辆,检查企业387家,建筑工地64个,散煤经营摊点5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