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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运用“第一种形态”成常态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8-01-12 1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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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城县卫计局未将从下属卫生院临时拆借来的款项纳入机关财务统管,而是存入工作人员任某的个人账户。此事虽然经过集体研究,但已造成公款私存事实。经大城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令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该局党组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驻该局纪检组长由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批评教育。这是廊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例。

  今年以来,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4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7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5%。

  不光是纪检监察机关,2017年,廊坊市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已普遍成为常态。市委书记冯韶慧带头运用“第一种形态”已约谈县级党政“一把手”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近30人次。

  近日,廊坊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的反馈意见,汇总梳理出共性问题,召开整改通报会,让全市各级党组织一起对对表、红红脸、出出汗,督促被巡视巡察地方和单位抓紧整改的同时,督导未被巡视巡察的地方和单位对照共性问题清单,开展前置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做到前面,严防共性问题再次发生。

  “运用‘第一种形态’,点对点面对面效果好,‘一人感冒全家吃药’效率更高,既可以对人也可以对事,共性问题前置整改是廊坊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创新实践。”廊坊市纪委负责同志介绍说。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自觉性、主动性,9月初,廊坊出台《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落实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统筹推进、融入日常抓,落实落细、深入具体抓,直面问题、破解难题抓的“四抓工作法”,变软要求为硬约束,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制度化经常化。

  政久俗成。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发现的11569件问题,廊坊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政策贯彻始终,既严格执纪问责,又体现政策感召力,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62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004人,占处理总数94.2%。

关键词:廊坊,一问责八清理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