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信访量年末同比下降28%,其中涉及基层干部的下降约50%;部分县区问卷调查,群众对基层党政机关满意度达到97%……刚刚过去的2017年,唐山市纪委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最后一公里”延伸,以三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着力净化、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
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唐山市纪委为基层“微腐败”画像45条,列出形象的行为清单,调动一切手段广为宣传,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让干部群众容易把握、人人皆知,并畅通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渠道,大大提高了基层群众对整治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知晓率、参与度。
在不承担全省脱贫攻坚硬性任务的情况下,唐山市纪委自选动作、自我加压,就各级各类惠农资金和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被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清理。市县纪委联动,全年组织3轮明察暗访集中行动,走村入户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发现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危房改造、土地整理等惠农资金落实等方面问题1297件、涉及惠农资金7831.1万元,在全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纪律处分57人,其中移交司法3人,另对762人作其他处理;协调银行、住建、人社、卫生计生、财政、公安等部门整合信息,利用“大数据”逐人逐户核查,清理出不符合政策享受农村低保的3800多户、6900多人,纪律处分54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处理1622人。
乐亭县一名村主任在洁净型煤推广中滥用职权以本村村民名义为他人购煤,造成国家损失7万多元;迁安市一村支书利用工作便利为妻子违规办理低保领取3500多元低保金……农村“两委”干部看似职低位微,但手中权力关系到各种政策落实的好坏,涉及农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如何杜绝村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迁安市大胆实践“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构建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并出台《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为村干部划出纪律红线,推行“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的村务监督管理系统以充分发挥村监委会作用。此外,丰润区制定了“村权规范37条”,滦县推行了村级组织制度“5+X基本规范”,滦南县印发了“四议、一行、两监督”为内容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唐山市纪委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先试先行“把村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给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村霸”和农村宗族恶势力问题,严重破坏基层稳定,群众反映强烈。唐山市纪委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与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开展查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通过发现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逆向推演、层层剥茧重要资产来源和公权获利渠道,全面摸排全市5450个行政村、27955名基层组织成员,针对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破坏基层管理秩序、干扰区域经济发展、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批“村霸”恶势力和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干部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74件、涉及724人,党纪政纪处分57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并采取相应措施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表示,今后将着重健全完善市县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坚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