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其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战略部署。各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把握全局掌舵领航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试点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7年10月,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先行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从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走上快车道、迈向新征程。
改革千头万绪,首在牵头抓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央纪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党中央要求和领导小组部署,聚焦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先后分赴联系省(区、市),采取实地调研、检查基础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推动改革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人大、组织、政法、编制、检察等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推动做好相关工作。
抓住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当前,各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积极稳妥推进转隶组建挂牌工作。
——转隶数据清晰明确。各地集中精力抓好职能划转、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强化前期调研摸底,将机构编制底数、转隶人员底数、思想动态底数切实弄清,做到了人员编制必清、机构设置必清、问题线索必清。
——过渡期衔接平稳顺畅。各地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移交,稳妥做好新老业务衔接,强化工作流程磨合和人员融合,做到了工作不空档、不断线。各地普遍建立组织、职能、人员编制、查办案件、问题线索、法规政策、资产设备、转隶问题、工作流程等“清单”,为转隶工作理清了脉络、做足了准备。
——干部队伍有机融合。各地注重思想建设,强化教育引导,严明政治纪律,做深做细思想工作,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地还组织开展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既加强政治理论和纪律检查业务的学习,又加强相关法律学习,培养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既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熟悉宪法法律法规的纪检监察干部。
细致耐心的工作,让转隶工作在平稳中顺利推进。正如有的转隶人员所说,监察体制改革,改变的是隶属关系,不变的是为民情怀;改变的是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变的是忠诚履职的使命和担当。
“施工”进入高峰期监察迈向全覆盖
2017年12月10日,安徽省首家监委五河县监委“诞生”;12月25日,我国纬度最高的黑龙江省漠河县监委揭牌;12月29日,广东省首家监委广州市海珠区监委挂牌……随着多地监委成立,监察体制改革“施工”进入高峰期。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正进入监察体制改革“快车道”,抓紧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扎实推进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一些地方人大换届较早的地区已陆续组建成立监委。
在全国改革试点全速推进的同时,北京、山西、浙江作为先行试点地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反腐铁拳威力初显。
数据显示,北京市2017年1月至12月中旬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686人次,同比增长51.8%,追回在逃人员31名,是2016年的2倍;浙江省2017年1月至10月处置问题线索数同比上升77.1%,立案数同比上升0.9%,处分数同比上升8.8%;山西省2017年4月至10月谈话函询件次同比增长20.1%,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比增长38.2%。
蓝图已绘,征程再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走向深入,我们党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向着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