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纪委对纠正“四风”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时间节点,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举措,抓住关键节点,明确监督重点,重点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划出纪律红线,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要坚持节前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节中组织专门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节后及时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取交叉检查、“点穴”检查等方式,增强检查效果,特别是对容易忽视的地方和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健全和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技术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监督执纪效率。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当好标杆、做好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特别是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于监督检查搞形式、走过场,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甚至带头违反纪律、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