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为8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
从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为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农业农村发展迎来历史机遇期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降至31422万人,农村地区以农业为主转向非农业为主,乡村旅游将超50亿人次;
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解放农村生产力提供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同时,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科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有清晰的思路和措施,关键在于土地政策、产权制度、经营体系和政策体系这四个方面,要按照融合发展的角度完善体制机制。
国家发改委已确定,明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就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科学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靠深化改革将好政策落实到位
6年前,云南寻甸县柯渡镇新村圆梦花卉种植销售合作社负责人杨忠朝,为了流转76亩土地,花了不少工夫。现如今,合作社流转土地的面积超过300亩,当地不少有土地的村民还想参加土地流转。但是,杨忠朝担心土地承包期到期问题,不敢在设施农业上投入太多。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让杨忠朝感到欣喜——“现在就能放心地对花卉大棚进行提升改造了,到时就能圆了致富梦。”他说。
二轮土地延包30年的政策“利好”,彰显了中央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而好政策需要用改革的办法落实到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正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
目前,各地正在开展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推动“三权”分置有基础性的作用,促进了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抵押融资,推动了农业人口城镇化进程。
据农业部最新统计,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已超过7000万户,比例近30%;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约占承包地的1/3。
农业产业从增产转向提质
乡村振兴不仅是农民生活富裕,还要健全体系支撑,实现产业兴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认为,三大体系彼此联结、相生相伴,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现代农业的体系支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其中,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放在突出位置,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产业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迫切要求,是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是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途径,还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今后,国家将进一步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