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将查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坚决打掉“保护伞”。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市纪委与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掀起了专项整治行动。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74件、涉及724人,党纪政纪处分57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效净化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村霸”浮现,具有“三化”特征
近年来,唐山市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反腐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占比提高。今年,反映农村问题已达信访举报总量80%以上;全市司法机关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中涉及农村的问题达到90%。
从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立案情况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基层组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农村多个方面,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表现突出。除矿山、渔业、建筑、交通、物流等传统行业外,还在逐步向其它领域扩张。实施手段也更加隐蔽,呈现组织形式“合法化”、头目“幕后化”、手法“软暴力化”等特征,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
热衷于攫取村级权力,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往往通过软暴力、贿选等手段,操纵选举进入村“两委”。一些村干部长期执掌权力,慢慢演变成“村霸”、恶势力,利用权力胡作非为。例如丰润区杨官林镇豆庄村杨自德,在2015年竞选村委会主任时公开承诺,如自己当选,将向附近企业索要50万元分给村民,如办不到,自己出50万元,并在村内公开张贴承诺书。
多种违纪违法形式并存,破坏基层管理秩序。掌握“两委”权力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发时,往往违纪违法行为五花八门且持续时间较长。例如玉田县郭家屯镇门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代守祥、原村委会主任代守宝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利用家族操纵选举、阻碍企业生产经营、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欺压百姓、扩大宗族势力等各方面,几乎囊括了村干部全部职权范围,且持续时间长达6年之久。
阻挠重点项目建设,干扰区域经济发展。有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名义,打着为村民谋福利的幌子,敲诈企业或个人,严重破坏了本地发展环境。例如遵化市平安城镇东门庄村村委会主任张良,自今年4月以来,纠集2名下属以断电、堵路等方式威胁、恐吓,与京秦高速公路二期施工方秦皇岛某公司进行强迫交易,累计涉案金额7万多元。
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有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或通过暴力手段恃强凌弱、欺压群众,或利用手中职权雁过拔毛、鱼肉乡里,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例如滦南县厫上渔业村“渔霸”杨国全,纠集骨干人员十几人,霸占曹妃甸、丰南、滦南所辖近海域及码头长达10年,将渔船全部强行纳入自己公司管理,长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渔民手中强行收购海鲜,以故意寻衅滋事甚至撞船、聚众斗殴等方式,阻止外来船只、外来收购人员进入。
纪委牵头,形成打击合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唐山市纪委依托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以“一问责八清理”和惩治“微腐败”专项行动为载体,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多维发力,联合出击。
市纪委侧重于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处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侧重于打击“村霸”与宗族恶势力,加大查办和惩处的力度。组织部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由市纪委建立工作台账,统一线索管理,对发现的“村霸”和涉恶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
摸清线索才能找准主攻方向。唐山市纪委从线索库调取相关信访线索,审慎区分一般性问题及真正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重点围绕扶贫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等领域出现的基层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强行索要、摊派费用等“霸财”行为,筛选涉及痞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同时,组织公安部门对涉恶类案件线索进行再梳理,特别是顺着重点项目流程、重点工程线路,对行政村两委成员进行摸排,最后扩大到全市5450个行政村、27955名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全面梳理具有痞霸和宗族恶势力性质的问题线索。
运用组合手段,多点同步突破。市纪委协调有关部门紧盯幕后指挥者,全方位调查违纪违法行为。采取迂回战术,在线索之外再找线索,从近几年行为表现中寻找“村霸”违纪违法问题,以此作为案件的突破口。同时紧盯经济利益点,全流程倒推寻求突破点。对重要资产来源和利用公权获利渠道相结合进行研判,全流程逆向推演,通过层层剥茧发现“村霸”攫取利益的相关线索。在调查初期即对涉案资产的来源和去向进行彻底调查,对非法经济所得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摧垮其经济基础。
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在调查伊始就坚持“三个一”,即统一执纪执法思想和标准、规范每一个程序、砸实每一个证据。坚决肃清负面影响,对查处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村,由镇党委派专人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做好安抚工作;对查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村,由镇党委政府抽调一名副职,组成工作组进驻村内,加强对两委班子的教育监管,维护好村内稳定。责令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深化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规范“三资”监管和农村基层用权,从根源上找出治本之策,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环境。
正本清源,铲除滋生土壤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形成生长的土壤在哪里?如何才能彻底治理,赢得群众满意?唐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综合分析——
基层党的领导弱化为其产生提供了机会和空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深化,一些农村党支部没能适应形势变化和群众需求,导致群众信任感和依赖度下降,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主导地位不断弱化。个别村党支部班子软懒散,处事不公、作风不正、威信不高,给“村霸”形成和宗族恶势力染指村管理权提供可乘之机。此外,有的乡镇党组织对农村党支部缺乏有效的指导监管,特别是在严把党员入口关、换届候选人标准、日常组织生活、制约激励机制、常态化教育管理等方面,缺少政策性支撑和有效举措,也为“村霸”形成和宗族恶势力攫取村管理权提供了土壤。
一些基层组织姑息妥协的态度助推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形成。有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很多浮在明面,却一直没有被惩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不想不愿不敢打。个别乡镇纪委、派出所有畏难情绪,不愿打、不敢打,放任自流。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理财小组也不想、不愿、不敢监督。二是对政策把握不透。“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往往通过“合法化”组织、“幕后式”指挥、“软暴力”方式来达到目的,从“纪”与“法”上不容易清晰界定。三是“求稳”心态导致监管缺位。农村社会复杂、管理难度大。“村霸”和宗族势力强势管理村务,不择手段“平事”,让村民不敢声张。而一些镇村组织为了保持所谓“稳定”,如没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愿意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针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产生的原因,唐山市纪委提出一些根治的措施——
保持高压,加大联合打击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传递有案必查、惩腐必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及时查处违反纪律的乡镇基层党员干部,遏制其充当“保护伞”的苗头。加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果断进行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固本强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政治、廉洁、形象审查,把牢第一道关口。同时,把政治品质高、组织能力强、善于带领群众致富作为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条件。
规范用权,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大村务及财务公开力度,把惠农政策、集体“三资”“一事一议”等政策、项目公布于众,接受村民监督。落实好“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村级延伸。开展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向群众报告工作并接受质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村级巡察,进一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