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岁尾,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都盼着能按时领到辛苦钱。
河北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已为11.6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讨工资9.87亿元。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相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
为此,河北省早谋划、细排查,重清欠、严处置。从11月1日起,由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全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出实招解决农民工欠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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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加强目标考核 落实属地监管 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围绕《办法》出台的背景、要求、亮点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日前进行了解读。
为落实治欠保支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国务院决定从2017年到2020年,对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考核。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邱小平说,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治欠保支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欠薪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要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任务还很艰巨。
从一些地区的实践情况看,加强目标考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关键措施。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办法,目的是通过实施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
《办法》提出,考核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分为省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3个阶段。
在省级自查阶段,由各省级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月底前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实地核查阶段,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省级政府自查报告进行实地核验。在综合评议阶段,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根据自查报告和实地核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
《办法》同时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我们将充分考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及其权重,突出年度考核重点,确保考核取得实效。”邱小平说。
■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办法》规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按照最终评分,将各地区分为A、B、C3个等次。其中,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工作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且得分排在前10名的省份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得力、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或因欠薪问题引发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省份为C级;A、C级以外的省份为B级。
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由部际联席会议向省级政府通报,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报告,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邱小平说,今年是《办法》施行的第一年,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平稳进行,指导各地于明年2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搞好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各地的工作实际。
“《办法》明确规定,各省级政府也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政府的考核。对此,我们将加强工作指导,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邱小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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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日前,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意见》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介绍说,企业将保证金缴纳给社保或劳动管理部门,假如企业出现违规,劳动管理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意见》规定,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但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今后,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的做法将在全国推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简称《办法》)。除了考核制度,保证金制度、“黑名单”制度也将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了更多制度保障。
■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日前,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意见》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介绍说,企业将保证金缴纳给社保或劳动管理部门,假如企业出现违规,劳动管理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意见》规定,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但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黑名单”制度明年实施
“自从有了‘黑名单’,公司再也没有拖欠我们工资。”日前,在安徽合肥某项目工地打工的张中鹤,工资卡上刚刚到账了2000元,这是他11月份的部分工资。到年底,他还能拿到近6万元钱。这都得益于合肥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目前,安徽合肥、湖南长沙、山东青岛多地已经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了“黑名单”管理制度,让违法失信的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明年起,这一制度将在全国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由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此外,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的社会信誉也将受到贬损评价,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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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快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并轨
河北省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7200亿元,确保企业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有较大增长,建筑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到2020年,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加大监察力度,依法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个人通过仲裁、诉讼途径依法解决合同、劳资等方面的争议。加快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并轨,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确保企业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完善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优化缴费方式和办事流程,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防范新欠 从源头解决欠薪问题
11月底至12月初,廊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刘伯辉,一直在配合省里的专项检查组对当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是否按照要求实行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筑领域是欠薪案件发生的‘重灾区’,一旦发生解决起来还很麻烦。”刘伯辉解释,建筑领域工程种类及数量繁多,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问题时有发生,极易发生欠薪案件,同时还涉及各类经济纠纷。据悉,在全省所有欠薪案件中,建筑领域涉案数量及金额分别高达80%、90%。
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措施。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须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20%的预储金一次性全部划转到设在银行的预储金账户。预储金只能用于向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划拨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清偿旧欠 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从2014年开始,河北省就成立了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模式由“部门对部门”上升为“领导小组对部门”,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目前河北省正在开展的专项检查,是以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部署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用人单位逐户检查,全面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对欠薪案件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确保动态清零。
建章立制 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近日,江苏扬州某建筑集团顺利拿下了几个在河北的项目。谁能想到,就在一年前,该集团因在廊坊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曾被列入我省第二批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
知道了被列入“黑名单”的厉害,该集团从江苏总部紧急调款,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17年4月28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其从“黑名单”中撤出。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限时解决一批重点案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相关企业计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据悉,从2015年实施联合惩戒机制以来,我省已公布了19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欠薪失信企业,其中撤出1家。
另外,河北省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今年以来,我省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2件,立案侦办192件,刑事拘留353人,追究刑事责任58人。
今后,河北省将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制度机制,落实人社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对失信企业的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因欠薪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享受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
(据国务院网站、经济日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北日报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