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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起 河北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来源: 长城新媒体  高琳哲 袁晓华
2017-12-18 16: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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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新媒体12月18日讯(记者 高琳哲 通讯员 袁晓华)记者从河北省安监局获悉,12月18日起,省安全监管局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执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8日,开展省市县集中督导执法;第二阶段在2018年1月下旬,结合全省“两会”、春节和全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集中开展督导、考核和执法检查;第三阶段从2018年3月上旬开始,结合全国“两会”、节后复工复产,集中开展督导执法。

  执法检查中,各级执法组将严格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检查内容,结合近期发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以及重点商贸服务企业的执法检查,把防火防爆、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等环节作为必查内容,特别加强企业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省局重点检查各设区市安监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执法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重点对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设区市安监局重点检查各县级安监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导执法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县级安监局负责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执法检查。从而做到全覆盖、无缝隙。

  为确保执法检查效果,各级执法组将坚持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必须立案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省局将直接立案查处。

关键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排查整治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