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经保定市政府批准的《保定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取消和调整涉及群众办事的证明材料清单》和《保定市行政机关收取社区(村)负责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取消和调整群众办事证明34个。
“律师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需公安部门出具品行鉴定”“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支取公积金证明”……长期以来,办事证明过多过滥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让群众感到头疼。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保定市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切实解决办事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此项工作采取单位上报、网络征询、企业走访、基层调研等形式,在摸清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服务群众办事需要的证明材料底数后,经过专家论证及向22个县(市、区)政府和38个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两份规范证明材料的“权力清单”。
这两份“权力清单”取消和调整群众办事证明34个,其中无法律法规依据的8个、市级设定的3个、通过个人(单位)承诺替代的10个、通过合法执照替代的2个、通过网络核验或部门信息共享的11个,涉及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劳动就业和企业(团体)成立登记、经营许可、变更备案等多个方面。明确社区(村)只负责开具21项证明,包括居住类、社保类、政审类、婚育类等9类。
12月7日,在保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事窗口旁,安全驾驶自助打印系统已设置完毕,原来需到市公安局打印的证明材料,现在申请人拿着身份证、驾驶本就可在窗口自行办理。
“办事证明过多过滥,一是政府手上审批事项多,二是部门信息不共享。市政府下大力‘减证便民’,就是要让信息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此次已取消的证明材料,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张瑞清介绍说。
保定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取消和调整涉及群众办事的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或用途
主管单位
取消或调整
替代方式
1
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许可
市卫计委
取消
2
同意接收档案证明
非教育系统的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证明
市教育局
取消
3
支取公积金证明
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取消
4
单位或职工信息变更证明
单位或职工变更公积金信息
住房公积金
取消
5
借用单位举办展览的证明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市文广新局
取消
6
内容涉及著作权的须有版权证明材料
除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市文广新局
取消
7
主要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明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立审批
市农业局
取消
8
化验室人员资质证明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立审批
市农业局
取消
9
网上学历认证
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及考核
市人社局
取消
10
有无犯罪证明
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及考核
市人社局
取消
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初审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市环保局
取消
12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市人社局
调整
执业执照替代
13
居民身份变更登记表和单位证明
变更养老系统个人基本信息
市人社局
调整
身份证或档案替代
14
丢失声明
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
市人社局
调整
个人承诺
15
身体健康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调整
个人承诺
16
公安部门出具的品行鉴定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调整
个人承诺
17
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调整
发起人或拟任负责人承诺
18
拟任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调整
拟任负责人承诺
19
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基金会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调整
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承诺
20
改变用途的具体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同意
市文广新局
调整
单位承诺和书面材料说明
21
遗失声明
补办学历证明书
市教育局
调整
办事群众书面承诺和说明
22
拟变更质量负责人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局
调整
企业承诺声明
2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的守法证明(核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局
调整
企业承诺+声明,加强事后监管
24
企业注册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经营情况的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审批
市住建局
调整
住建部门内部协查
25
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住建局
调整
住建部门内部协查
26
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政务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
医疗机构校验
市卫计委
调整
部门内部信息核验,医疗机构不再出具证明
27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认可
市交通局
调整
申请人员在窗口自助打印系自行打印
28
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调整
申请人员在窗口自助打印系自行打印
29
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调整
申请人员在窗口自助打印系自行打印
30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证明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证核发
市交通局
调整
申请人员在窗口自助打印系自行打印
31
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市商务局
调整
部门间进行验证核查反馈
32
股东无销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审核(初审)
市商务局
调整
商务部门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查询
33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养老保险费补缴、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市人社局
调整
部门间进行验证核查或授权网站查验
34
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资料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确认审批
市人社局
调整
部门间进行验证核查反馈
保定市行政机关收取社区(村)负责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类别
证明事项、内容或用途
1
居住类证明
流动人口在本村、本社区居住证明
2
村、社区居民居住情况、家庭关系等证明
3
社保类证明
申请各类救助、补助、援助、公廉租房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4
享受社保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健在等协查,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验证等各类证明
5
涉学类证明
参加村、社区实践活动证明、申领奖学金、助学金等证明
6
政审类证明
入伍政审意见
7
入党政审证明
8
收养类证明
为收养人出具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能力证明
9
为送养人出具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10
司法证明
民事诉讼文书留置送达证明
11
社区矫正的相关证明
12
社区戒毒情况证明
13
婚育类证明
一胎生育备案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资格核实
14
享受计生扶助政策的家庭基本情况核实
15
婚姻关系属实结婚证补领证明
16
权属类证明
村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房屋的产权证明
17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证明
18
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
19
其他
居民在家死亡证明
20
机动车灭失证明
21
劳动部门要求开具的居民无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