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在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严督严办”的思路,抓住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问题,督导重点单位,细化责任,强化问责,全市纳入整改的1881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对自查自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从线索登记、线索排查与处置、线索办理与督办、线索了结、保障措施5个方面进行管理,将重点问题线索作为督办件,交有关部门、单位承办,明确整改分工、措施、期限、责任,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强化跟踪督导,电话催办、面对面督办200余次。成立4个抽查复查组,对存在问题线索“零报告”、发现问题应整改未整改、查否率高等问题,建立抽查复查问题台账,进行重点核查,实行销号处理。
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强化时间观念,对整改项目按时间列出进度清单,督导组以“网格化”模式,通过定时定点定向检查、不打招呼抽查和查否复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晒进度、比进度,对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确保责任单位保持进度,整改工作不掉队。
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把群众的意见放在首位,由专门工作人员定时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整理分类,对涉及专项工作的意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快查快办、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充分发挥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成效的示范带动作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紧盯重点岗位、逐个击破难点。先后交办146条问题集中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对60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避重就轻,甚至袒护包庇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问责。本着“自查从轻”的原则,对于一般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出的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自查自纠出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的科级干部(包括虚职),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涉及各单位党政正职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审批,按程序处理,通过分类施治,促进整改。(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