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秦皇岛市委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期间,共个别谈话531人,调阅资料3891份,受理来电、来信、来访124件(次、人),约谈80人,明察暗访136次。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问题461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24件。
今年6月份,该市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其中,3个巡察组对市质监局等6个市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1个巡察组对秦皇岛市德信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非公企业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同时,每个组对2个乡镇共8个乡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该市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制定整改方案;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主动认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整改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做到“四个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权力监督制约相结合,加强对权力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扶贫攻坚、“双违”整治、营商环境整治等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