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目前共设立各级河长5万余名,建立了河湖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
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6月底,河北省所有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全部出台工作方案,是全国率先全部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的省份。
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省级设立双总河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全省河湖分级分段设立8名省级河长、140名市级河长、2256名县级河长、1.3万名乡级河长、3.5万名村级河长。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名单通过媒体全部向社会公告,已竖立河长信息公示牌2万余块,年底前河长信息公示牌竖立工作将全部完成。各级河长陆续上岗,已累计开展巡河、调研4万余次。
配套制度逐步完善。今年以来,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河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试行)》《河北省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河北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河北省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等六项制度。同时,省级还出台了《河北省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省级河长信息公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各市、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河道巡查制度、河长责任制度、河道警长制度等,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各级河长的设立,河北省河湖管理成效初显。今年以来,河北省开展了白洋淀及上游河道清洁、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堆积物3883处,取缔关闭入河排污口809个,白洋淀及上游河道水域环境明显改善。秦皇岛市关停取缔各类涉水违法污染企业272家,封堵整治各类入河排污口1764处,关停整改临河养殖场2317家,全市列入考核的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30%。邯郸市集中开展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和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物、治理河道、污水处理、河道堤岸整治绿化等整治行动,全市共治理河渠1908公里。
全省河湖质量呈现总体好转态势。据省环保厅监测数据显示,与6月底相比,9月底全省国、省控河流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提高5.2%,9个湖库型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达标率由88.9%提高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