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和保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乐亭县纪委通过“以干代训”方式,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截至目前,该县已分4批次对28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轮训。
“以干代训”期间实行县纪委机关干部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带一”或“多带一”结对培训模式,参训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取证、谈话、笔录等具体环节,广泛涉及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等相关内容,有力促进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学、思、践、悟,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和对“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能力。
参训人员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实行脱岗锻炼,参与县纪委机关的日常会议和学习活动,认真遵守县纪委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保密制度。轮训结束后,由县纪委组织部对参训人员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并通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并将评定结果装入本人培训档案。(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