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1月11日讯(记者 胡晓梅)11月11日,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7月26日至8月17日,省委省政府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邯郸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组认为,邯郸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界定了33个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小时超标惩治办法》,在武安设立了全国首个县级钢铁产能指标交易平台。围绕压煤、优企、控车、抑尘、治矿、增绿攻坚,持之以恒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的53个问题线索和957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分别办结41个、952件,立案处罚107.3万元,党政纪处分14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12人。
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保责任履行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环保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一些县(市、区)对环保工作标准不高、推进不力。截至环保部第五次巡查结束,邯郸市被督办的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为“2+26”城市中最多;企业的环保意识、守法意识不强,拒绝环保部检查企业数为“2+26”城市中最多;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在环保督查中,同一企业反复被查出环保问题,同一行业反复出现已查处的类似问题。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大多数县(市、区)没有按照《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按时缴纳生态补偿金,没有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政策制定流于形式;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管理,主城区与其他县市区缺乏统一监管,没有牵总部门,不利于整体推进和有效衔接;全市边界煤质检查站建设时限比省里方案推迟了一个月,只是挂了牌子,不具备开展煤质抽检工作的条件。部门监管责任存在缺位。相关部门对危废产生、经营单位疏于监管、履职不到位;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不细、底数不清;应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取缔关停实心粘土砖瓦窑(占地3万余亩)的土地整治任务,到今年6月底,仍未全部完成;40家各类园区中有12家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已超过5年,未进行跟踪评价;武安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馆陶县垃圾填埋场约2万吨垃圾露天堆放,馆陶镇安静村约2万吨垃圾随意堆存。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2013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邯郸市长期排名靠后,尤其是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最差。
产业、能源结构偏重是突出短板。邯郸市2016年产业比为12.5:47.2:40.3,二产仍占主导地位。2016年全市钢铁、焦化、火力发电、铸造、水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79.3%、77.4%、71.4%。全市年消耗煤炭4664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为91.9%,重污染企业围城现象突出。重点治理项目推进乏力。2016年、2017年安排的钢铁、焦化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邯钢、天铁公司等料场棚化工程未完成或未开工,已完工的项目大多未监测、验收。燃煤管控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煤不力,1—7月份用煤量不降反升,有的企业用煤量接近或超过年度消费红线;外来煤洗选管控不到位,宝烨煤焦化公司、龙翔煤业公司等企业使用外来煤洗选。散煤治理工作仍有盲区。肥乡区散煤清零区域中,有1263户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煤改气工作,也无替代方案,邯山区也存在类似问题。丛台区仍有非法散煤经销点,肥乡区和经济开发区交界处发现有流动售煤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企业停、限产措施未落实,2016年12月应急响应期间,全市水泥、铸造行业用电量均不降反升,钢铁、焦化行业基本持平。邯钢、彭楠焦化公司、建华建材公司、鼎越机械制造公司等企业用电量最高增幅达43.3%。道路和建筑扬尘污染依旧严重。西环路邯钢西门、309国道肥乡段和涉县段、107国道永年段等路段大型运输车辆多、苫盖不到位、道路破损、清扫不及时,车辆经过形成扬尘污染带;峰峰矿区彭城牌楼护堤、永年区惠泽园三期等工地存在无围挡、裸土未覆盖、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出入车辆未冲洗等问题。邯郸市成祥混凝土公司等部分混凝土搅拌站不具备绿色生产条件,存在料仓破损、混凝土运输车洗罐废弃物露天堆放等问题。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大型企业的煤炭、矿粉、水渣等大宗物料运输仍以公路运输为主,特别是市区内重型柴油车大量通行市北环路和西环路,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比较严重。
三是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水环境质量出现恶化趋势。2017年上半年,滏阳河郭桥断面水质超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滏阳河水质未持续改善。洺河沙阳断面水质恶化为劣Ⅴ类,卫河秤钩湾断面恶化为Ⅴ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邯郸市主城区每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5.8万吨,实际处理约23万吨/日,超负荷运行,部分生活污水直排,中水回用率低,大量中水排入滏阳河;全市19个重点镇中有8个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大多数未运行。纳污坑塘整治不到位。个别纳污坑塘漏查漏报,排查上报的6个纳污坑塘,仍有3个未完成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岳城水库一级保护区、羊角铺地下水一级保护区内有19个村、约1.5万人居住,年生活污水产生量40余万吨。邯郸市峰合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经漳河排入岳城水库。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管理混乱。磁县惠天公司违规贮存大量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城宜医废处置公司擅自改变焚烧炉烟气治理工艺,因焚烧炉维修造成处置能力减半,致使每天约3吨医废不能及时处置。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市40家工业园区,要求2016年年底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仍有8家未建成。涉县龙西工业聚集区、峰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武安市西寺庄乡小汪禄昌选矿厂大量铁精粉、尾砂露天存放;武安市润达、龙庆、盛烨、华梦和临漳东花煜鑫、成东等6家新型建材公司,违规用粘土制砖、料场仓化棚化不到位;涉县天蓬养猪场、成安县聚犇奶牛场擅自停用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黄标车淘汰隐患较多。2013-2017年,邯郸市共淘汰黄标车109937辆,通过有资质企业正规拆解的14703辆,剩余95234辆具体去向不明,存在道路安全、环境污染隐患。
督察组要求,邯郸市委、市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环保压力传导,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把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驰而不息调整能源结构,高限高标减煤压钢,加快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特别是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积极探索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加大对企业偷排偷放、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彻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组强调,邯郸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向省有关部门和邯郸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移交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