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1月3日讯(记者 张秀娟)11月3日,记者在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2017年,廊坊市“气代煤”工程改造任务657039户,除不具备改造条件的45275户外,现已全部完成;“电代煤”工程改造任务77223户,实际完成81033户,超出原目标任务3810户。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扫尾验收工作,11月10日前可全部验收完毕,如期投入使用。
强力攻坚,切实做好工程扫尾工作。强化相关政策保障,分包工作滞后的乡镇、村街全力以赴加快“煤替代”工程扫尾进度。除危房、新建房、空房、不具备安装条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工程在11月8日前完成扫尾工作。要求必须通过企业组织的“五方验收”和政府组织的第三方安评机构安全评价后,方可通气、用电。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煤替代”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程序和要求,全面加快竣工验收进程,确保在11月10日前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确户台账统计工作,切实把台账做细、做实、做准,确保完成一户登记一户,逐户登记造册,以此作为后期督查、审计和补贴资金发放、建立“煤替代”技术管理平台的主要依据。
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气源保障。全市现有调峰储气设施7座,储气能力达到1306万方。今年规划新建调峰储气设施20座,储气能力2370万方。目前,已开工建设调峰储气设施12座,已落实选址未开工的5座,未落实选址未开工的3座。各县(市、区)政府全部与燃气企业签订了保供责任状,要求燃气企业对照新增用气需求,精准锁定气量,抓紧与上游气源对接,尽快签订保供合同。明确农村居民煤改气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天然气一档价格执行。采用管道天然气以外的LNG、CNG形式供应的“气代煤”居民用户,由各县(市、区)政府自主确定,总的原则让居民可承受。
强化监管,切实保证安全运营。严格执行“两员”(企业安全员、村街协管员)工作制度,企业每1500户配备1名安全巡查员,乡镇在每个村街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员,确保“两员”制度发挥作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煤替代”安全运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无缝隙监管体系,确保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企业安全巡查员队伍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风险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将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两员”工作机制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企业主体视事故情况严肃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坚决果断,切实完成散煤清零。为确保散煤清零工作效果,目前,廊坊市在辖区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主次干线延伸线周边区域,正在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煤革命”。设立检查站点严控,在入市、入县路口设立检查站点,24小时派人值守,严禁燃煤运输车辆进入。强化对燃煤使用单位监管,市、县环保部门会同质监部门对全市所有燃煤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加大煤质抽检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市、县两级工商、质监、公安交警、交通、环保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运销散煤行为。建立健全燃煤集中存放制度,对查扣没收的燃煤进行统一归口管理、集中存放,确保域内燃煤“清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