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3年划定4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提出,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国家分配下达我省的4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保持粮食、棉花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农业基础设施更加稳固。
意见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方面,以我省中南部小麦、玉米种植轮作区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以太行山山前平原和低平原玉米优势产区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以唐山、秦皇岛等水稻传统种植区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方面,以黑龙港流域传统植棉区为重点,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
意见要求,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两区”划定任务全部落实在我省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重点在86个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潜力县和黑龙港流域传统植棉大县进行划定,适当调减地下水漏斗区、土壤污染区和生态退化地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对符合划定条件的地块应划尽划,确保数量上划足、质量上划好、空间上划优,优先把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划定范围。
意见提出,强化“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我省将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政策。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我省将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
意见明确,“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按照国家有关“两区”监管的规章制度,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各市、县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