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州市东卓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英民履行职责不力问题。2017年6月9日,检查组对东卓宿镇东卓宿村拔丝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村9家拔丝企业和1家纺织企业存在污染问题。李英民作为东卓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履行职责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李英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灵寿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安习强环保督察不力问题。2017年4月21日,检查组现场督察发现,该县某气瓶厂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建危废储存室的问题。安习强作为该厂所在区域的环保督察负责人,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安习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平山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林,东回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娜环保监管不力问题。县工信局、东回舍镇政府对排污企业落实抑尘措施日常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白塔坡村、郜家庄村附近区域个别企业存在排污不达标、厂区内粉尘厚积问题。对此,赵建林、李娜负有领导责任。赵建林、李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