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永山表示,贯彻《国歌法》有关规定,加强国歌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记者 高琳哲 摄
长城网9月29日讯(记者 贺宏伟 高琳哲)“《国歌法》的颁布并即将施行,备受世人瞩目,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国歌奏唱的场合、礼仪和使用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并就国歌宣传教育作了规定。”9月2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座谈会上,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永山表示,贯彻《国歌法》有关规定,加强国歌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杨永山指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凝结着我们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的历史,蕴含着国家精神和民族情怀,以其强大的精神感染力、民族感召力激发人们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并在重大活动中带头高唱国歌,展现了深沉的爱国情怀,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杨永山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国歌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国歌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深入宣传国歌奏唱礼仪知识,着力增强全社会的国旗意识,推动形成爱护国歌、尊重国歌的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国歌蕴含的历史文化、精神力量,引导相关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以丰富生动的文艺作品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不断提升公民国家观念;围绕迎庆党的十九大的工作主线,通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引导人们爱国歌、唱国歌,让国庆期间的燕赵大地,国旗处处飘扬,国歌处处响起,在全社会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活动,设计开发手机小程序,让人们使用网络或手机随时随地参与升国旗、唱国歌。发挥网站、两微一端、微信矩阵群等传播优势,利用微视频、微广播、微摄影等各种形式进行深入集中的宣传报道,汇聚网络正能量,形成网上宣传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