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晋州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金锁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徐金锁将招待亲属、朋友的餐费以住宿费名义在财务进行报销。徐金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路南区东新街小学校长杨玲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和11月,杨玲在操办父亲、婆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学校教师礼金。杨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清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赵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6月,赵勇驾驶本单位公务轿车参加他人婚宴。赵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县都亭乡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康志虎用集体资金报销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1月,康志虎在村财务报销本人及他人的旅游费用。康志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明良办公用房违规问题。2017年6月,张明良弄虚作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张明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邑县县医院办公室主任赵保九办公用房违规问题。2017年9月,赵保九违规使用套间作为办公用房,且面积超标。赵保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晋县二中党总支书记、校长李金刚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李金刚在暑假期间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李金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魏县扶贫办会计赵凤芹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7年9月,赵凤芹违规为其父去世十周年祭日安排宴请并收受礼金。赵凤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定州市息冢镇流驼庄村党支部书记甄月红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随送礼金问题。2016年,甄月红使用村集体资金先后三次在婚丧喜庆事宜中随送礼金。甄月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近5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