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9月22日讯(记者 李丽钧 刘春亮)记者从9月22日召开的河北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
意见指出,优化高校进人环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由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人员总量范围内,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简化进人程序,将高校增人计划和招聘计划由事前审批制调整为事后备案制。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要建立绿色通道,在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特事特办,随到随批。
完善高校用人管理。高校根据其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对总量内人员,高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总量外人员,可实行劳务派遣和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劳动报酬纳入部门预算。高校解聘人员,要认真履行解聘条件和程序,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制订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办法和离岗创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