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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买受害人作假证 父母为救子被立案侦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秦昕 刘俐验 2017-09-22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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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9月21日讯(秦昕 记者 刘俐验)儿子涉嫌强奸案,其父母却对被害人进行贿买,指使其作假证。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一起妨害司法活动案立案侦查。

  2017年8月初的一天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明酒后驾车行至石家庄市桥西区某路口时,看见被害人李小云单身行走,遂下车尾随其至一小区单元楼门口,先是持刀向李某索要其穿着的内衣,随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李小云电话报警。很快,案发后第四天陈明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以涉嫌强奸罪向桥西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官在收到提请逮捕案卷的第三天,却收到陈明父母递交的由被害人李小云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在此份《情况说明》中,李小云称其与陈明系旧相识,案发当天二人约好唱歌,因陈明爽约,一时不忿,遂在二人发生关系后报警称其强奸。为查明案件事实,检察官迅速对陈明进行了提审,这一次陈明的供述与之前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的供述完全不同,而与被害人李小云在《情况说明》中的说法一致:二人系旧相识,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难道陈明真的没有涉嫌强奸?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检察官调整了讯问思路,就二人相识地点、当天约会的安排方式等逐一进行讯问。在细节面前,陈明的谎言经不起推敲,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向检察官坦承是其律师在会见时教其翻供,所教的翻供内容与李小云书写的材料一致。提审后,承办检察官将案情即时通报公安机关,并要求迅速查找李小云等人的下落。两日后,李小云到案,如实供述了其在中间人王彬的联络下,亲笔抄写了《情况说明》,并收取了陈明父母给予的十余万元“赔偿款”的事实。目前,桥西区检察院以陈明涉嫌强奸罪对其批准逮捕,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李小云以涉嫌包庇罪,陈明的父母、中间人王彬、陈明的律师等人以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关键词:贿买,受害人,强奸,作假证,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韩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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