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赞皇县嶂石岩乡下大凡村党支部书记秦风朝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扶贫资金超范围发放问题。2015年11月,嶂石岩乡下大凡村向县扶贫办申请栽植果树项目,共计栽植树木33000棵,总投资13.99万元。秦风朝未按规定办理,致使部分非建档立卡人员领取树苗21770棵,涉及资金9.95万元。秦风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正定县曲阳桥乡前塔底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陈金山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扶贫资金超范围发放问题。2015年9月3日,陈金山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贫困户的家庭进行评议,陈金山在明知陈子燚不符合申请条件,仍将陈子燚及其母亲黄翠梅评定为扶贫对象,上报给上级民政部门,致使陈子燚家违规领取扶贫资金。陈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无极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付志海,低保科科长刘伟红,低保核查中心主任成月欣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无极县民政局在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核查和联审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72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对此,无极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付志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低保科科长刘伟红,低保核查中心主任成月欣负有直接责任。付志海、刘伟红、成月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 |
关键词:两个专项工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