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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来源: 长城网  李丽钧
2017-09-16 1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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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网9月16日讯(记者 李丽钧)9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赵同安就《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解读。

  据介绍,《条例》注重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确立了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原则。

  目前,河北省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省3万辆公交辆中,以纯电动公交车为主的新能源公交车1.4万辆,以天然气公交车为主的清洁燃料公交车辆1.1万辆,“绿色公交”车辆占比达83%以上,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同时,“智能公交”全面发展。11个设区市市区公交均实现了车辆智能调度;手机“掌上公交”“公交一卡通”逐步普及,公交电子站牌正在大力推广。

  《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为主,可以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依法综合利用;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优先通行信号、充电站以及配套供电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通行效率。同时,《条例》明确了政府的补贴义务,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因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经营冷僻线路、节能减排等措施造成亏损的,应当给予补偿或者补贴。

关键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责任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