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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立京津冀区域道路运输协作机制

来源: 长城网  李丽钧
2017-09-16 1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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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网9月16日讯(记者 李丽钧)9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赵同安就《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解读。

  据介绍,《条例》专门设置了京津冀区域协作一章,对京津冀区域协作进行了规范,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联合执法、联合科研等方面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的协作,包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要求,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定期协商道路运输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区域道路运输重大问题的联合科研;加强区域信息共享、预警联动和联防联治等内容。

  目前,京津冀交通运输部门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协作:

  1、建立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机制。联合印发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办法》,定期召开三地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商讨解决执法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进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开展相邻、毗邻地区跨省市执法合作联动,共同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2、继续推进交通一卡通工程。目前,已经成立了京津冀一卡通互联互通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合作规则,并通过专网实现了京津冀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下一步,我们将在相关协作机制下,积极与北京、天津相关部门合作,运作签署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合作备忘录,同时,积极扩大交通一卡通服务覆盖面积,扩展服务功能,使其服务对象逐步向各种运输方式,如地铁等行业拓展。

  3、推进京津冀客运联网售票一体化。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联网售票一体化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天津市交委牵头,北京、河北交通运输部门参与,交通部通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我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已有88个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系统切换,与部系统对接。7月下旬,部通信中心组织京津冀联网售票8个试点客运站进行了窗口站际互售系统上线试运行,效果良好。预计9月底,京津冀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服务向社会推出,届时三地将实现客运站窗口、代理售票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多渠道票务信息查询和购票服务。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道路运输,协作机制责任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