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省物价局对全省市场价格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努力保持双节期间全省市场价格稳定。
双节期间是旅游、出行、购物活动的密集期,省物价局将以旅游、交通、零售、房地产等领域为监管重点,认真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行为;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行为。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自9月29日至10月31日,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每周一、三、五对3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