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委原书记王少雄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简历)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定兴县委原书记王少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少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以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涉嫌犯罪。 王少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少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少雄简历 王少雄,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7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河北师范学院化学系毕业,大学学历。 1983.7至1985.8定州中学任教团委书记 1985.8至1987.7定州市邢邑镇党委副书记 1987.7至1991.9定州市教委副主任 1991.9至1999.10保定市教育局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组干处长 1999.10至2007.5雄县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 2007.5至2008.10定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8.10定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 2013年11月任定兴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不再担任定兴县委书记。 2017年6月,接受组织审查。 |
关键词:违纪,党籍,公职 |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