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流窜盗窃案件
长城网石家庄9月5日讯(王杰杰 记者 韩晓寒)9月5日,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县发生的多起基站电瓶被盗案,以盗窃罪对张某甲、张某乙向平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网络图片。 经审查查明,张某甲与张某乙原系河北某公司基站换锁工,在为信号塔基站换坏锁时,偶然间发现机房内有备用电瓶,便心生邪念,产生了盗窃电瓶牟利的想法。经预谋,张某甲负责踩点,携带工具撬锁、拆电瓶,张某乙负责装车、销赃。由于基站所处地理位置偏僻、相隔较远,不易被人发现,两人在尝到甜头后,先后在平山县各乡镇基站流窜作案十余起,连续实施盗窃,频频得手,涉案金额达十六万余元。 二人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对所实施的盗窃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由于两人多次盗窃、流窜作案,涉案金额巨大,被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等待两人的将是漫长的监狱生涯。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任何财富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用合法的形式,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才能获得,任何不劳而获、以身试法的做法终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
关键词:平山县,人民检察院,盗窃案. |
责任编辑:张欣